5月14日,国务院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而且《通知》规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就是2019年年内。
清理的重点是三大类规定:
1.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入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
2.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
3.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入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二)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类规定中,文件特意提到了“不当限制居民不动产交易”,并把它列入了清理的重点。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不当限制居民不动产交易”?就目前来说,各大城市普遍实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包括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政策,均属于这一范畴,都应该列入被清理和废纸取消的范围。
目前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很多对涉及“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都属于此类规定。
限购——表面是对购房人资格有要求;本质上是不允许房地产开发商、二手房持有人自由选择交易对象。
目前中国600多个城市中,共有60多个城市如京沪深成都武汉郑州南京杭州海南等有各种各样不同种类的限购政策。
限贷——表面是对购房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成数有要求,例如第一套贷款不超过7成、第二套贷款不超过5成、第三套不允许进行按揭贷款等;本质上是不允许银行自由选择借款对象。
目前政府对所有银行、所有城市都有限贷政策规定。
限售——是要求购房人或企业在获得房产证若干年之后,才允许交易,是对产权所有人交易自己产权的限制,目前限售的城市也有50多个。
限价——目前很多城市,开发商一手房定价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许可,而政府部门对开发商定价有要求,否则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不能卖房。因此导致很多城市一手房比周边二手房便宜,引起大量购房人疯抢。前段时间南京、成都等地频现的“万人抢购千套房”新闻,也与此有关。对企业卖出商品的定价进行干涉,本质上也是违反“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